【項目名稱】青海中鋁黃金有限公司30%股權 (掛牌中)
項目編號: | G32017BJ1000825 | 項目類別: | 股權 |
所在地區: | 山東 | 所屬行業: | 不限 |
掛牌日期: | 2017-11-24 至 2018-01-08 | 投訴舉報: | 請點這里舉報投訴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青海中鋁黃金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西寧市城西區昆侖路1號1號樓21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劉西江 | 成立日期 | 2011-02-28 | ||
注冊資本(萬元) | 300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3000.00萬元(人民幣)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630000564911029A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貴金屬及有色金屬礦產品開發(不含勘探、開采)、收購、加工及銷售等。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是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否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中鋁礦產資源有限公司 | 70% | ||||
青海崯田地球物理化學勘查股份合作公司 | 30% |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6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0 | -35.01 | -35.01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8688.87 | 16104.05 | 2584.82 | |||
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7年10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30 | 11.39 | 11.3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7380.8 | 24784.59 | 2596.21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關于青海省瑪多縣抗得弄舍金多金屬礦普查探礦權事宜,標的企業與其全部股東就“標的企業的未盡事宜”及其處置方式簽署了《協議書》。(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2、其他事項詳見北交所備查文件。 | ||||
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青海崯田地球物理化學勘查股份合作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青海省西寧市 (西寧經濟技術開發區金和路36號)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蘇勝年 | 成立日期 | 1999-04-09 | ||
注冊資本(萬元) | 193.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193.00萬元(人民幣) | ||
企業類型 | 其他 | 所屬行業 |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6300006619290522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3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3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省級其他部門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青海省有色地質礦產勘查局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26300004400001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
批準單位名稱 | 青海省有色地質礦產勘查局 | ||||
批準日期 | 2017-09-08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青海省有色地質礦產勘查局關于青海崯田地球物理化學勘查股份合作公司轉讓青海中鋁黃金有限公司股權請示的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青海中鋁黃金有限公司30%股權 | |||
轉讓底價 | 6595.00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當在其受讓資格被確認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1978.00萬元交易保證金交納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受讓資格并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經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轉讓標的所涉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法律文件及該等報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內容以及已經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全部不予退還(在扣除北交所的交易服務費后,其余作為對轉讓方的損失補償),且轉讓方有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1)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或應價低于掛牌價格的;(4)意向受讓方存在影響正常轉讓、競價公正性或其他違反競價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未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6)未在合同簽訂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交易價款以貨幣資金的形式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的;(7)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北京產權交易所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讓方需在被確認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交易價款以貨幣資金的形式一次性匯入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若成為最終受讓方,自行辦理完成工商及其它相關變更手續,轉讓方負責給予必要的配合。(2)若成為最終受讓方,同意在本項目出具產權交易憑證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北交所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3)同意標的企業與其全部股東簽署的《協議書》中全部內容。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978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31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六、競價方式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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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 轉讓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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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讓方:青海崯田地球物理化學勘查股份合作公司
- 企業規模:未填寫!
- 負責部門:未填寫!
- 聯系人:廖黎
- 地址:未填寫!
- 郵編:未填寫!
- 電話:82298566
- 手機:未填寫!
- 傳真:未填寫!
- 郵件:未填寫!
- 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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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意向受讓方應具 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 商業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